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父母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均免征增值税

光明网  2016-04-22 14:32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父母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均免征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均从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由于不动产纳税申报情况不同则申报部门不同,税企座谈会上,不少纳税企业对此提出了疑问,乌市国地税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一一答疑。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等建造物。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同时,家庭财产分割,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